三部门同意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先了解这件事
2026年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同日,三部门还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奖励资金:城市群获批后先预拨一定比例资金支持试点启动;每个年度结束后,三部门依据考核评价和奖励积分核定结果确认各城市群奖励额度;考核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年度奖励资金,考核合格但年度试点任务未全部完成的视情况核减一定比例资金。目前三部门已原则同意上述方案,试点工作据此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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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之家工信部等三部门: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为期4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16日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为期4年。
- 每日经济新闻三部门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先预拨后清算
工信部等三部门10月16日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奖励资金。城市群获批后,中央财政预拨一定比例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启动;每个年度结束后,三部门依据考核评价和奖励积分核定各城市群奖励资金额度,考核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年奖励资金,考核合格但年度试点任务未全部完成的视情况核减一定比例奖励资金。
- 财联社·电报精选三部门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先预拨后清算
工信部等三部门10月16日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奖励资金。城市群获批后,中央财政先预拨一定比例资金支持试点启动;每个年度结束后,三部门依据考核评价和奖励积分核定结果确认各城市群奖励额度。考核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年度奖励资金,考核合格但年度试点任务未全部完成的视情况核减一定比例资金。
- 财联社·电报精选工信部等三部门同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
- 经济观察网三部门同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为期4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为期4年。
- 36氪·快讯三部门同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为期4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
- 第一财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获批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为期4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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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
- 每日经济新闻三部门:同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16日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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